日前,一小车司机报警称,在长深高速K3510往河源方向路段,前方一辆大型货车一路散落类似废铁的物品,导致其车辆受损,路上飘洒物品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严格遵守车辆载物规定,并将货物捆扎牢固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3、规范处置
(1)当货车驾驶人发现自己车辆所载物品在高速公路上掉落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可以自行处理的,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处理掉落物品;如果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迅速报交警,万不可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驶离现场。
高速公路抛洒物隐患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还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处罚,再次提示各位卡友,出发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并确保货物捆扎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