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以下简称GLP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了“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信息平台”(以下简称GLP机构信息平台)。自通告发布之日起,GLP机构信息平台上线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GLP机构、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应当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及时填报GLP机构信息、GLP认证情况,以及对GLP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
二、GLP机构用户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zwfw.nmpa.gov.cn)公共服务事项入口,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填报。请GLP机构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及首次信息填报。GLP机构信息和GLP认证情况发生变化时,GLP机构应当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平台信息。按规定需要经过监管部门许可的,应当在监管部门许可后5个工作日内更新平台信息。
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中心等监管用户通过“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进行相应信息填报、确认。请各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中心于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用户注册以及对GLP机构首次填报信息的审核确认,并在后续及时确认GLP机构的相关更新信息,录入对GLP机构的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信息。
四、公众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查询”栏目进入“药品查询”,查看“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信息平台”中GLP机构公开信息。GLP机构和监管用户也可以在此公开信息页面下载注册/登录说明;登录GLP机构信息平台后,可以下载系统操作手册。
五、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内GLP机构及时完成信息填报。组织做好GLP机构日常监管,对有不良记录的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组织查处,按规定予以公开。
六、核查中心负责GLP机构信息平台的日常维护。GLP机构信息平台使用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010-68441520(核查中心检查二处)、010-68441191(核查中心信息管理处)。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2年12月13日
11月6日西南地区甲醇市场最新动态
甲醇波动有限,当前川渝气头企业甲醇价格报至2400-2550元/吨厂提现汇;成都贸易商价格暂稳至2530-2580元/吨送到附近;重庆贸易商
0评论2023-11-06425
11月6日两湖地区甲醇市场最新动态
湖北地区甲醇市场淡稳运行,场内多观望,出厂参考2500-2550元/吨厂提现汇。湖南甲醇市场淡稳运行,买盘多观望,市场商谈参考2550
0评论2023-11-06415
11月6日河南地区甲醇市场最新动态
河南甲醇市场窄幅上涨。河南主力企业竞拍成交在2280-2295元/吨厂提现汇;洛阳市场商谈参考2280-2290元/吨出罐现汇。
0评论2023-11-06379
11月6日华东地区甲醇市场最新动态
江苏太仓甲醇市场基差持稳,但现货买气不佳。下午,太仓现货参考商谈2470-2480元/吨附近,基差参考+5元/吨附近;11下商谈基差+1
0评论2023-11-06133
11月6日山西地区甲醇市场最新动态
甲醇山西临汾主流出厂价格至2210-2220元/吨厂提现汇;长治地区暂无竞拍;晋城地区主流出厂价格至2210-2235元/吨厂提现汇;吕梁地
0评论2023-11-06131
11月6日陕蒙地区甲醇市场最新动态
内蒙古甲醇鄂尔多斯北线价格延续上周报至2060-2110元/吨厂提现汇,主力企业暂未出具新价。南线市场价格延续上周报至2080-2090元/
0评论2023-11-0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