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共青团中央
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
应急〔2022〕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文明办、民政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各有关单位: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适应国家新一轮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着眼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动员引导,统筹社会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
二、 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发展。 把社会应急力量纳入本地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设计好发展的目标、类型、规模和能力指标等要素。民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职责,按照符合登记标准条件、符合本地区防灾减灾救灾需要的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审查标准,支持相关社会组织依法成立。根据时代发展对应急志愿服务的要求,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网络体系,有规划、分专业、常态化做好志愿者骨干队伍的建设储备,努力打造适应多种领域需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 组织实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指导具备条件的社会应急力量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党建引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保证发展的正确方向。突出社会应急力量骨干人员培训,不断强化为党工作、为国家服务、为人民奉献的责任意识。加强社会应急力量思想政治工作,关注队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组织开展为社会应急力量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活动。
转自: 职业安全卫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