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9日12时30分许,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烷氧胺车间发生爆燃,13时15分许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约460万元。
直接原因: 烷氧胺车间烷氧胺盐酸盐水溶液减压浓缩工序长时间超温运行未及时有效处置,釜内烷氧胺盐酸盐部分分解,导致釜内压力、温度明显升高,后物料进一步加剧分解,产生甲醇、氨气等易燃易爆物质,遇点火源引发空间爆燃。
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3·19”爆燃事故 调查报告
2022年3月19日12时30分许,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烷氧胺车间发生爆燃,13时15分许明火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约460万元。
事故发生后,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受其委托,由宁波石化开发区应急局牵头,会同镇海区公安分局、镇海区市场监管局、镇海区消防救援大队、石化开发区总工会等相关单位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和安全管理等专业的三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工作。经实地勘察事故现场,调阅事故调查笔录、DCS原始数据、视频监控及其他相关资料,询问事故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等,现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马*明 四明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周*章 四明化工公司原副总经理(2003年5月-2021年8月期间),烷氧胺装置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石*庆 四明化工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公司生产工作
俞*晨 烷氧胺车间主任,烷氧胺装置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全面负责烷氧胺车间生产、安全等工作
王*波 烷氧胺车间副主任(负责设备管理,事发当天当班领导)
李*朝 烷氧胺车间班长(事发当天当班班长)
母*忠 烷氧胺车间操作工(事发当天当班操作工)
杨*茸 烷氧胺车间中控室DCS操作人员(事发当天DCS操作人员)


来源: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安安